2011年7月12日 星期二

黑手十五年邊緣翻騰之後呢?

我沒有參加黑手十五年邊緣翻騰這場演唱會的前置作業,不宜多做評論,但就一個觀眾的角度,看了Youtube的畫面,有些直觀的話不吐不快,請包含。

我感覺邊緣翻騰演唱會,很像晚會的表演,我很怕的那種晚會,可能是我看的不夠多,評判不夠精準,政治不正確,抱歉,沒有什麼別的意思,不希望有任何誤解。

我認為似乎可以討論看看,這樣的表演形式跟內容,某樣特別的「美學政治化」,跟文革時期的樣板戲,在什麼角度一樣?在什麼角度不一樣?我沒有答案,但很希望有空間可以對話,可以作為之後努力的參考。

希望我是多慮了,不過我比較關心的是,黑手下一步呢?5000人演唱會、比照此模式辦理?如果OK可以把模式複製,可以繼續吸引人,那這實驗是很成功的,這當然很棒,表示我們終於摸索到這條路線;只是,我並不是那麼確定。

我 對於互唱互訪做為團體組織的策略很同意,但直接作為表演形式,我感覺缺了點什麼。看了世界各國民眾音樂團體的演出形式,包括拉丁美洲的新歌運動團體,這一 場邊緣翻騰是相當特別的,我們有我們的特色,這很好,但也有不足之處。我覺得,邊緣翻騰這種表演策略,並不是民眾音樂美學的全部,而這不足之處,似乎不是 訴諸於美學要「政治化」就可以解決、避開的問題。邊緣翻騰演唱會我看到的,還是政治美學化,只是政治由工人政治,轉變到多元弱勢政治。

文化 行動主義關切的命題,是音樂如何作為社會運動教育、組織、動員的方式?我的具體關切點在於,下一步黑手是要把這場邊員翻騰的10幾個參與的弱勢團體,拓展 變成20幾個,30幾個,乃至於更多?是這個路線嗎?我並不是很確定。還是介入運動、如組織樂生那卡西這樣的另一種模式? 我也不是很確定。

簡單總結一下,我認為「A路線:集體創作--->互唱、互訪」,作為團體組織的方式,很OK,再生產完全沒有問題,可以 involve更多人參與;但對於「路線B:戶唱、互訪--->以邊緣翻騰演唱會這種形式『呈現』成果」,我不是很確定。每三五年開一場類似這種成 果呈現的「發表會」?有沒有其他的路線C、D....?我認為不只是黑手,火盟跟快連線,也應該思考這個問題。我希望在黑手,能有這樣的思考以及實驗、創新的空間。